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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卷阅读64

    你要走,一切事宜都要安排妥当,别落人话柄生出风波,院子要卖,我也要分得我应有的那份。”

“你不继续留在这里?”翠屏一直以为少年想在千娇院掌权。

“你走了,老子还在这干嘛?”

话一出口,少年自己也怔住,翠屏看得出来他是反射性回答,毫无做假,却也不去戳破他对林丽娘的依恋。

当翠屏终于能背上包袱离开时,她跟少年达成某种默契,分道扬镳。

“保重。”

“你也是。”

虽只有很简短的两个字,但这是翠屏第一次感受到少年的真诚,她离开了千娇院,雇了马,往一个不认识林丽娘的城镇步行而去。

两个月之后,她才想起来,她竟然不知道少年的名字。

无论他怎么样对待过她,但能在这异时空立地生根,还是多亏了少年。

翠屏不可能回头,她收拾了内心稀薄的惆怅,在陌生的城镇经营起客栈,旅馆业才是她的老本行。

两年后──

“翠姐,有个外地来的,说要跟您谈笔买卖。”跑堂的进来账房找翠屏。

“买卖?哪种买卖?没头没脑的。”翠屏莫名其妙地问。

“说是您的旧识,叫做阿财。”

阿财...........

翠屏歪着头想了半天,才想到可能是谁。

“请他去后厅吧。”

果然,是他。

“两年没见,你生的这般高大了。”

翠屏也慢慢入乡随俗,古言越说越溜。

“打听了一阵子,才知道你在这儿开了客栈。”

也不知道是不是经过一番历练,少年没了当初的浑身带刺,变得稳重许多。

翠屏让人拿了酒来。

“边喝边聊吧。”

少年点点头。

“我原来的名字,叫做子玦。”

身上一直挂着一块玉,上面刻着这两个字,猜想大概是我的名字,但行乞的那些年,让人把玉给夺了去,阿财是后来丽娘为我取的,她说,我不配叫那么高雅的名字,又嫌乞丐穷酸,挡了财气,便起了个直白的。

翠屏看看子玦的表情,发现他毫无怨怼和悲愤。

“跟你分别后,才明白,我确实对她......有不同寻常的感情,然而,你不是她。”

子玦饮了口酒。

“多亏你替她活了下去,我才不必背负杀人的罪名,还能干净清白地苟活在这世上。”

“那你这些日子,又去了哪儿?”翠屏替他斟酒。

“漫无目的,随处流浪,拿着分到的那些钱财,吃喝嫖赌,做以前在她身边时不能做的事,到头来,才明白,原来没有了她,那些事也乏味得紧。”

“她对你那么坏........”

“我也杀了她,可不是两清。”

说不清是释怀,还是怅惘,两人皆是默然。

“我打算明年,要在临镇也开间客栈,你去帮我管吧。”翠屏说。

“你信得过我?”子玦问。

“咱们虽然没有好的开始,但后来的合作,还算过得去,不是吗?”

子玦低头想了会儿。

“也好,这样不会太近,也不会太远。”

翠屏其实明白,子玦真正想探望的不是她。

把他放在身边,太过沉重负累,但保持距离,两个人的确会是很好的事业伙伴。

“希望我们这次,合作愉快。”

也许人们的交会并不全然是美好的,但随着时间慢慢推移,化开心结,或许每段关系都能发展出新的局面,被赋予新的定义。

她拿起酒杯,与子玦的轻轻相碰。

※汤圆是拙作爱吃油豆腐—中的女主角,把她写进来纯粹好玩,没什么特殊意义。

※在下个故事中,还会有一点点翠屏的戏份,大家有兴趣的话可以继续观赏。

殊缘—温婉嫡母X冷淡庶子(上)

绘图者:匪萌十月

※老梗,女大男小,不喜勿入。

※结尾部分有一点点关于化结—里翠屏后来的情形。

眼前的青年约二十来岁,长相清俊,眉眼温柔,是以虽然神情带着一丝生疏和拒斥,繁秀仍然忍不住出手抓住他衣襬。

她有种直觉,这个青年,会尽力帮助任何他能帮助的人。

“请大娘自重,您落水失足,青书本不想搭救,奈何......”

青年没说下去,却将衣襬从繁秀手里拉开,看样子便是要离去。

“请,请你别走,我什么都记不起来了。”

繁秀强忍着慌乱,编造出失忆的借口。

她压根不知道自己身处何地何时,也不清楚这是不是个保守的年代。

若说她是从未来来的,反常即为妖,这些古代人会不会将她当作妖怪,像中世纪那些可怜的“女巫”,被愚民一把火给烧了?

背脊打了个寒颤,繁秀要自己停止想象。

“您莫要装疯卖傻,又打算胡闹了吗?”

青年眉宇间起了厌倦之色。

“不是这样,我真的不知道这里是哪儿,也不知道你是谁,我......我连我自己是谁都不晓得。”

“那最好。”

青年只说了这么三个字,便离开了。

接着几天,都有人来侍候繁秀,吃食用度等生活细节,无一不精,可是那些侍候的人,对她都战战兢兢,每当她想问话,对方就马上跪下,甚至哭着求饶,让繁秀无言以对。

她不晓得到底发生什么事,又不清楚身在何处,也不敢随意走动。

不过倒是确认了一件事,现在用的这具身体,长得和原先的自己有三分相像,端庄大气,明眸皓齿,但姿色更动人些,只是浅浅的法令纹和额头纹,隐隐昭示着原主人的坏脾气。

青年又来了,这次带着药箱,里头是她看都没看过的工具。

繁秀猜他,是个大夫。

“请你看诊,要多少诊金呢?”

看样子青年要来帮她做检查,大概之前掉落水里有些后遗症,繁秀不知道这里的经济制度,只好直接问。

青年听见繁秀的疑问,凝了她一眼。

“您这些日子,竟从未开口叫骂,甚且不问彩蝶彩衣的去向,看来是真的失忆了。”

“彩蝶彩衣是谁?”是原身很熟的人吗?

“您的婢女,让我换了。”

青年说完不再理繁秀,只是倾身靠近她,他长得好看,又带着一股清爽的男性气息,像柔和的微风扑面,笼罩着周围。

繁秀觉得有些害羞,忍不住缩了缩身子。

“别动。”

青年略带不耐地,用食指和拇指撑开她的眼皮,要她转动眼珠,然后又仔细做了其他许多测试。

“已无大碍,这忘症来得蹊跷。”

还在替她把脉的青年,语气里流露