再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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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锵——锵——” 不知名小道上,一身着梅花暗纹箭袖衫的红衣少年被数名黑衣人围攻,剑光闪闪,一招接一招,那红衣少年似是受了伤,明显不敌。 果然,数息之后,面色苍白的红衣少年气息不稳,他身侧一黑衣人趁势长刃挥动,偏锋侧进,直击少年要害之处。 少年又惊又急,陡然转动手臂,那剑在他指间旋转起来,剑锋向身侧挥去,直攻黑衣人命门,不防守只进攻,他这是自损八百的做法。 黑衣人身影一闪,堪堪躲过命门攻击,剑气瞬间擦过他的身体,割出一片伤痕。 而红衣少年也躲过了必死一招,右肩被剑削了一大道,少年力竭,后退数步,张嘴喷出一股鲜血,还不及站稳,就被身后一黑衣人一掌劈下,身体被直接砸飞,在地面滚动几圈,正好脸着在一水坑里。 几名黑衣人互相对视一眼,正要提剑给那少年补上最后一刀。 “咻——咻——”暗器袭来,数名黑衣人瞬间倒地,剩下两个黑衣人环顾四方,不见敌人,知道大势已去,立马挥臂撤退。 不远处有两个少女隐匿在树后,一身姿挺拔干练的少女收回挥动暗器的手,转身对旁边披着软毛织锦斗篷的少女垂首道: “小姐,人已经解决。” 披着斗篷的少女就是当今齐王的嫡长女——王书凝。 大澧建朝二十八年,当今圣上在位八年,号天元,是先帝四子,齐王排行十一,与当今圣上乃一母同胞兄弟。 王书凝于年前刚被册封郡主,封号长思。 于两个月前,与侍女也是护卫——壁珠,启程回益州,经过此地时,正好碰到黑衣人与红衣少年打斗。 两人将马车藏在安全地,步行近前观望一番,本不欲理会准备绕道而行的王书凝瞥见那红衣少年的身手和剑法,凌厉张扬,那是剑南道周家的招式! 她在益州舅舅家待过五年,舅舅是行军司马,乃是剑南节度使周泊简的下属、同僚兼好友。因着舅舅的原因,她也时常去周家做客,对周家颇为熟悉,还学过几招周家剑法。 几祯往昔回忆浮现,清冷淡漠的眼中透出几分柔软,瞬间就明白眼前的红衣少年是谁。 他是剑南节度使周泊简最受宠爱的嫡幼子——周翊恒,也是她心心念念,蓄谋已久的少年郎! 没想到再见时竟是这般凶险的时候,王书凝一阵心慌,急忙让壁珠救人,壁珠出手迅速,在黑衣人对周翊恒补最后一刀前将其救下。 王书凝提裙一面奔向周翊恒,一面对壁珠吩咐:“壁珠,快!快去把马车赶过来!” 壁珠接令转身去驾车。 王书凝三步并作两步来到周翊恒倒地之处,半跪在地将少年扒拉过来,颤抖着手探向他的鼻息,长长输出一口浊气,后怕自语:“还好还好,没被杀死,也没被这小水洼淹死。” 说着便从怀里拿出一瓶药,给周翊恒服了一颗。 壁珠此时驾马而至,王书凝便一手从少年的腋下穿过,扶着后肩,一手横过他的双腿,弯身便把少年公主抱在怀里,走上马车。 — 一辆外表素雅的马车正不疾不徐的行在官道上,马车简约不张扬,但细节处考究却显示出其奢华贵气,说明马车主人来头不小。 “小姐小姐,过了前面那片竹林就到安阳城了!”壁珠兴奋的朝马车里的人说道,此时马车里的人正给受伤的少年包扎好伤口,那双沾了些许污泥的柔荑轻轻抚摸少年脏兮兮的脸蛋,双眉蹙起,对着壁珠说道: “壁珠,原地休息会,去打点水来,我要给程程擦洗。” “小姐,快到安阳城了,到城里再找人服侍周公子梳洗也不迟,怎好叫您劳累。何况我也不可离开小姐太远,要是出事怎么办?”壁珠疑惑不解。 “不会有事的,此时也算是在安阳城外,治安尚可。” “那些黑衣人来历不明,或许正在城里各大药铺客栈暗寻程程,我不能让程程再冒一丝风险。” “就在此处停留些时候,等父王给的护卫到后再行动身。” “还有你忘啦,你小姐我身手不及你,但也不差,自保没问题。” “我喂他服了救生丹,约莫一炷香后就醒过来了。程程是最爱干净的,倘若他醒来发现自己满脸污泥,和小叫花子似的,定要头晕呕吐个三天三夜。” 壁珠想起多年前,唐公子掉进一个满是淤泥,且混杂有死鱼死虾的废弃池子里, 那池子经过日晒雨淋,似有若无地散发着一股闻之便令人酸爽,七窍升天的气味。 而唐公子还与其亲密接触,当时就惊得他高烧不止,上吐下泻。 兰生说唐公子在生病期间,还不忘把自己搓洗了五遍,皮都搓掉了一大片,好不可怜,在那之后整整过了七天才好利索了。 壁珠心想,这真可谓是“身残志坚”的一种典范了。 “那奴婢去前方找水,再打只兔子回来给小姐您打打牙祭。” — 壁珠刚走不久,躺在驼绒云毯上的少年悠悠转醒,满脸污脏的少年看不清模样,唯有一双杏眼可窥见几分不俗的姿色。 王书凝此时正欲将唐翊恒的衣裳揭开,查看他身上还有哪处暗伤。 瞧见少年的动静,就止住了手。 刚醒过来的人总是有些许迷茫的,少年睁着眼还没回过神来,就看见一张可倾国色的脸在可视范围内缓缓靠近,这是一张女人的脸,唐翊恒心想,还是一张熟悉的脸。 咦?熟悉? 唐翊恒还没想明白,面前的人就惊喜开口了。 “程程,你醒啦,可有哪里觉得不舒服?” 程程?多久没有听过自己的小名了,早两年娘亲还是这么喊来着,不过唐翊恒越长大就越觉得这小名娘气,与自己威风凛凛的身姿一点儿也不符。 于是在自己的强烈抗议下,娘亲才不情不愿的改唤翊儿了。 唐翊恒一下就来劲了,谁这么狗胆包天敢这般唤小爷,是女的小爷也照打不误。 唐翊恒心想着就要跳起来给人一个教训。 不对…电光一闪间,唐翊恒就想起一个人,这个人是这个世上唯二一个会如此唤我名的人。 这个人就是——“书凝姐?”唐翊恒不确定的朝眼前这个神态柔和的人问道。 “嗯?怎么,才五年未见,程程便不认识我了么。” 王书凝眼眸似是哀怨,幽幽道,“枉我千里迢迢从洛阳赶来为你庆十六岁生辰,谁知有些没良心的人竟把我忘了,真叫我好不伤心。” 说着还假装拿帕子拭了眼尾不存在的泪。 唐翊恒一听,便急了,想说些什么,却什么也说不出来。 不久前还是生死关头,又乍然遇见昔日好友,千言万语都涌上心头,却汇不出一句话,正不知如何是好时,唐翊恒瞥见书凝姐眼里的戏谑,一时间就委屈起来,扭头朝窗外。 “没良心的人何止我一个,也不知是谁当年不告而别,一句口信也不曾留下。” “说好的一起去看龙舟赛,也失约了。” “你何止没良心,还无心无信。” 唐翊恒说着说着,眼里竟不自觉蓄了泪。 王书凝心疼得拿着帕子在少年的眼角拭了拭,轻声道歉:“莫哭,是我不好,当年事发突然,走得便急了些,一句两句说不清,以后我再慢慢说与你听。” 唐翊恒撇撇嘴,抬手胡乱的抹了一把,嘴硬道:“谁哭了,是外边的风沙吹进来迷了眼。” 王书凝看着被抹得黑着均匀的脸,噗嗤一声便收了,“好,程程没哭,是我看错了。” 接着刚才的话又说:“当时走前我曾唤一小厮给你捎过口信,你竟没收到么?” 还有这一回事? 唐翊恒吸吸鼻子,眼眶红红摇摇头:“没有啊,我不曾听说有人找我,若是我知你留有信,我也不会难过得一个月都不去跑马了。” “那段时间我吃啥都不香了,成日恹恹,还生了一场大病,瘦了许多,累得我娘亲日日下厨给我吃。” “那时我便想着再也不要理你了。” 王书凝越听越发心疼难受,很是自责:“对不起,我不知道。若我知道你未曾收到我的口信,无论如何我都会早些回到益州和你解释清楚的。” 唐翊恒把脸转向一边,一脸傲娇道:“哼!你便是早些回益州,小爷我也是不会轻易就原谅你的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