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

    CP:MONSTA X 蔡亨源x任昌均

    第一人称:任昌均

    BE

    -

    懂事的大人们总是教育我说,最好还是不要纹身,这是一辈子的事,如果我真是倔到非留不可,那就要在身上留下有意义的纹身。

    意义,意义,人们总是在追求意义,在匆匆忙忙的一生中为自己寻找一个锚点的同时,也为自己所做的一切事物,寻找一个能够放置它们的抽屉。

    他们觉得凡事总得有个结果,如果没有,那就是瞎胡闹。

    我至今对此保持异议,就算没有得到结果,但我花费时间所经历的一切美好、艰辛,身心承受过的痛苦,沉溺过的幸福,也不会因此而荡然无存,像从未发生过一样,在我的人生里销声匿迹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和蔡亨源的相遇,堪称荒谬,我因为工作上的事烦躁无比,接连数日在离家不远处的酒吧买醉,每日都会比昨日多喝一杯,直至胃部绞痛反酸,冲到洗手间抱着马桶吐到天昏地暗,以至于听到他叫我,愣了几秒后转过头去看他时,依旧双眼发黑。

    “你还好吗?”这是蔡亨源对我说的第一句话。

    呕吐的生理反应,让我不得不用双手狠狠捂住嘴巴,我点点头,又摇摇头。

    黑影消退后,接踵而至的是被呕吐激发的生理眼泪。

    我看不清楚他的脸。

    或许是我的样子过于狼狈,身为男人却又噙着泪水。蔡亨源沉默了好久,然后转身离开,留我一人瘫坐在地上,我当时觉得时间过了得有半年之久,虽然无法说话,但在心里狠狠咒骂了这个似乎是来看我笑话的陌生人。

    他再回来时,手里多了瓶矿泉水,还有一大抽纸巾,他蹲下到我面前,耐心地替我擦去残留在嘴角的污秽的呕吐物,接着是衣服上的污渍。

    喝醉的我头晕脑胀,只能任由这个陌生人摆弄着自己,沉重的脑袋让我不得不用一种极其不适的姿势,将头靠在左肩上,我就这样隔着短短十几公分的距离,光明正大的观察起了他的脸。

    虽说多少有些重影,但好的样貌即便是在这种情况下,也是能够被分辨出来的。

    蔡亨源很好看。

    这是我观察后得出的唯一结论。

    卫生间的门很厚重,关上后便能够将酒吧里的人声几乎隔绝在外,我听见瓶盖被拧开的清脆声音,眯着眼睛循声望去,他体贴地问我:“需不需要我帮你扶着瓶身?”

    你不要瞧不起我。

    我瞪了他一眼,一把夺过水瓶,仰起头,将瓶身就这么倒扣进了嘴里。冰凉的水开始一遍一遍地冲刷着我那被胃酸灼烧的喉管,豪爽如喝酒似的,我一口气喝完了那瓶水。

    “你好好看啊…”

    “有男朋友吗?”

    这是在一起后蔡亨源告诉我的,我第一次开口对他说的话,虽然不知道后一句有没有掺杂他的自我发挥,毕竟他是在熟悉的人面前很臭屁的性格,但我看着他的脸,又想了想我的酒品,我选择相信他,毕竟这的确是我发酒疯时有可能说出来的话。

    “你不会感到膈应吗?”

    我反问他,当时我态度绝对算得上恶劣,他那么耐心地照顾素不相识的我,身上臭气熏天不说,还要被我甩臭脸。

    虽然我经常开他玩笑,说他长得像落入凡间的天,但蔡亨源又不是真的天使,耐心总归有限,没揍我算是他正人君子的最后底线。

    “是啊,当时真的很想把你抓起来挂在门板上暴揍一顿。”

    他认真的样子似乎确有其事,我没见过他这个样子,便凑近了想要再逗逗他。

    “那你为什么不揍我?”

    “是对我一见钟情了,所以舍不得揍我?”

    我好像也在他的传染下变得臭屁了,但很显然,我乐在其中。

    “嗯……”他习惯性地揉起了我的脸,我瘦了很多,脸颊上的宝宝rou几乎已经消失不见,但蔡亨源依旧执拗地想要在我脸上揪起一个小rou团。

    “因为你当时很可怜啊,小小一只,全身脏兮兮的窝在角落,眼神却凶巴巴的,好像我家楼下生人勿近的流浪猫。”

    “你是觉得我可怜才喜欢我的?”

    我朝他步步紧逼,佯装生气,语气也有些冷冰冰。

    “我可没说。”

    蔡亨源笑着朝后移着,直到被床的靠背挡住去路,才停止了挪动。

    “那这份同情,现在全都转换成爱了吗?”

    我隐约看见他点了点头,于是我骑到了他身上,双手压制着他的双肩,在他来不及反应的时候,重重地吻了下去。

    我仍记得,在我突然吻向他的时候,他眼眶里的错愕,就像是余震不断的大地震,但万幸的是它终究平息了下来。

    他捧住我的脸吻着,像是极度缺氧的潜水员回到海面上一样,我被他推倒在柔软的床上,我感受到他的重量,正一股脑地压在我的身上。

    好想做。

    我在心里默默呐喊道。

    沉溺于爱中的我们不知轻重地吻着,似乎只有这里是彼此宣泄爱意的出口。

    我被他不小心咬到了舌头,血从舌尖不断地冒出来,他尝到了血腥味,慌张地推开了我。

    我伸着舌头给他看,一方面是想要获得他的同情,一方面又希望借此再讨来一个他的吻。

    当被烘托好的气氛戛然而止的时候,蔡亨源就会重新变回那个纯洁的天使,他做不来这么色情的事,下床翻箱倒柜找来能够喷覆在伤口上的药,留我一个人吐着舌头坐在床上。

    最终又是我主动吻了他,血的甜锌味混着药粉的苦味,在杂乱无章的吻技与唾液的共同作用下,再次充斥了我们两个的口腔。

    我必须承认的是,我是一个很色情的人,本能地遵守着自我最真实的欲望,如果我喜欢他,我想和他接吻,我想要他进入我……

    我都会如实告诉他。

    接吻是一件如喝酒一般上头的事,生理上的头晕目眩,心理上的肆意沦陷,都在为更进一步的事情乐此不疲地做着铺垫。

    于是我们顺其自然的做了,我终于体会到人的感官是如此的复杂,因为在难捱的痛感与逐渐显现的快感之间,我竟然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幸福。

    人们都说不能相信在床笫上寻欢作乐时脱口而出的示爱。

    但蔡亨源主动对我说出“我爱你”的时候,我还是不由自主地相信了。

    我开始逐渐变成了我曾讨厌的大人,为这段爱情寻找一个意义,寻找一个可能的结果。

    我始终坚定地认为,我们一定会有一个很好的结果,纵使这片土地再狭隘保守,但具有顽强生命力的爱情的根,终将会将此穿破。

    工作的变动,让我们开始分居两地,即便韩国的国土并不大,但想要在忙碌的工作中抽出时间,又大把将其浪费在往返的大巴车上,我们都有点于心不忍。

    出于信任,每周来找彼此的计划,更改成了每月。可即便如此,我们之间的关系,似乎再也回不到过去了。

    我能感受到我们之间的距离感,已经不止时空距离上的那么远了,他比我对情感的感知还要敏感,又怎么可能感受不到我们这日渐怪异的爱情呢?

    他逐渐变得敷衍,我也报之以敷衍,例行公事般问候着早晚安。我对他的热情,早已开始逐渐熄灭,但我对此仍旧假装不知情,并不知疲倦地在这座岌岌可危的桥上,一次次冲向他。

    提分手的那天,我其实有很强烈的心理感应,那种隐隐的不安与刺痛感,甚至让我难以吃下合作方提供的丰盛午餐,我破例去临街的麦当劳买了一支甜筒,坐在长椅上,躲进树枝的阴影里,小口小口地用舌头舔着冰淇淋。

    他发短信过来问我,现在在忙吗?我说是的。

    他说我们的爱情,先放一放吧。

    毫无意义的问候,牛头不对马嘴的通知,但我心里想的却是,蔡亨源真是好温柔的人,温柔的从一而终,甚至不敢直说分手这两个字。

    我在屏幕前对着这串字默默笑了出来,冰淇淋化掉的水滴在屏幕上,我没能忍住的泪,也滴在了屏幕上。

    我习惯给我爱的人最大的让步与自由,因为我觉得这是我对他爱的证明。

    于是我说:好的。

    我其实也有怀疑过,他是不是有了新喜欢的人,是不是出轨了。

    后来想想,他这么个儒教保守派,可能只是不愿意继续陪我这种人冒险罢了。

    这么想想,其实影视剧里演的分手戏码都是骗人的,书里写的爱欲纠葛,也都是骗我的,我们之间的爱情,结束得是那么平静,就好像从未发生过一样。

    成年人的恋爱,就好比往甜度正好的糖水里不断地注入白开水,有一定容积的杯子,必然盛不住过量的水,象征爱情的甜味会在水的中和下一点点变淡,满溢出去,最终在桌布上留下一滩印记。

    而留下的那杯趋于平淡的水,就再也不能被称为爱情了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我久违地想要纹身了,想要那种密密麻麻、接连不断的痛感替我转移注意力。

    在青春期最为烦躁,却又受尽限制的时候,我去明洞的小店里买来一次性穿孔器,在夜深人静的时候,对着镜子朝耳垂上扎下第一个耳洞。

    rou被一次性针头刺穿的声音,听起来就像是喝贡茶时,爽快地扎破那层封盖纸的声音,令我意外的是,穿耳洞并没有想象中的痛,压力似乎也随着那一小处rou的离开,一起消失殆尽。

    后来,青春期的禁锢,在20岁后自然消失,我终于有勇气带着那张凌乱无比的画稿,敲那家经常路过的纹身店的门。

    我喜欢把一切抽象化,这样别人就无法从中窥见并揣测我的真实意图。

    于是我把对他的爱与思念,全都塞进了我想要纹的那朵枯萎的鸢尾花里。

    Jason是我的纹身师,我身上的所有纹身都是他的作品。虽然我的纹身不多,但面积不小,为了纹身的完成,我必须要经常去他的工作室找他,一来二去,不擅长和陌生人交际的我,也开始和他熟络了起来。

    纹身时转移注意力的交谈,让他本能的顺从了职业素养,他描着轮廓,问我这朵花到底有什么意义。

    又是意义。

    我躺在床上,沉默不语,心里想着要不然跟他鬼扯几句好了,但我又觉得跟朋友撒谎不好,便如实告知了我的秘密。

    他听完后也觉得我疯了,那是一块很大的图案,它将要占领我最显眼部位的柔软皮肤,成为吸睛的又一焦点,也成为我忘不掉他的最佳证明。

    可他又转念一问:“爱情不都是玫瑰花吗?”

    是啊,我之前也一度认为,爱情就等于玫瑰。

    可我又想到,在我最后一次从他的冰箱里拿出冰啤酒的时候,我站在黑暗中对着蓝色杀菌灯所照着的柚子皮发呆。

    那一瞬间,我突然讨厌起了玫瑰花,我开始胡思乱想,想着“如果着快逐渐干枯的柚子皮,是我的爱就好了”。

    他现在想要的,可以是其他的任何,但不再是玫瑰花。

    而我,只能给他玫瑰花,我以为他永远会喜欢玫瑰花。

    他没有把话说绝,给我对他的思念留下了一个小缺口。

    我试图填满那个无尽的缺口,似乎这样,他就会回来找我。

    我很想他,想到每个细小的部件都能触发我与他之间的回忆,我怕自己会就此沉溺,便在工作室里安了一张床,以减少回家的次数。

    我新买了一瓶那晚让我喝到吐的酒,蓝色的瓶身很好看,跟总是映着紫色灯光的工作室很搭,我把他放在巨大的电脑显示器旁,我不会喝它,只是每当在夜深人静,陷入对过往的思念时,我就呆呆地望着它。

    我开始不断延长睡前清醒的时间,去反复回忆短暂却美好的往昔。

    往往是由熬夜的头疼欲裂,迫使我不得不沉入梦境,但意外的是,今天梦里的我们,却意外的,得到了一个令人心生羡艳的结局。

    然后我醒来了,手表显示已经是下午一点半了,我窥见手臂上那朵枯萎的鸢尾花花瓣,再次确信那一切不过我的梦境。

    我坐在床上,用双手捂住脸,想象酒精在胃里翻滚带来的呕吐的感觉,将手伸进嘴里,用力地向下按压舌苔,朝喉咙深处捅去。

    眼眶里的泪水伴着呕吐的感觉流了出来,我像找到了个合理的借口一样安下心,坐在床上哭了起来。

    我好想他。

    真的好想他。